第1章 工科博士穿成农家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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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章工科博士穿成农家子(第1/1页)
    不喜欢看家庭琐事的直接跳到第五十章。)
    大晟朝,清水村。
    夕阳下麦浪滚滚,田间地头一片火热的繁忙景象,镰刀划过,金黄的麦穗齐声倒下。
    六岁的沈知砚手持镰刀,有一下没一下地割着,神色恹恹。
    这麦穗扎得他浑身红斑,好痒!
    老黄氏扭头见到二孙子沈知砚的惫懒模样,当即呵斥。
    “二狗,又偷懒!再快些,日头不等人!”
    听到老黄氏的话,沈知砚不仅没有加快速度,反而把镰刀一扔,大喊:“阿奶,我不想种地,我要念书!”
    老黄氏没有理会他的话,赶紧弯下身去割麦。
    抬头看着还没有割完的十亩地,沈知砚身上肌肉阵阵发酸,要是有收割机就好了,哎……
    没错,沈知砚是个穿越者。
    上辈子,沈知砚是个孤儿,拼命努力勤工俭学,终于考上了工科博士,只可惜还没被光明的前途照耀到就猝死了。
    再睁眼,竟穿越到清水村沈家一个六岁的农家稚童身上,还被赐了小名“二狗”。
    好在家里有读书人,给他取了个文雅的大名——沈知砚。
    跟上辈子的名字一样。
    大晟朝,一个不曾出现在史书上的朝代。
    田间地头已能见到曲辕犁和筒车等工具,但也仅此而已。
    刚穿越过来的沈知砚特别兴奋,觉得他身为工科在读博士,可以给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大晟朝来个降维打击!
    不过两天后他就彻底老实了。
    当时他告诉沈家人用草木灰和动物脂肪可以做肥皂,清洗衣服的效果比皂荚好得多。
    他爹沈有粮一听他要糟蹋猪油,二话不说脱下草鞋把他屁股都抽黑了!
    一向疼爱原主的母亲张氏哭哭啼啼,不停念叨他被鬼上身了,拉着他去十里外的青木观灌了一大碗符水……
    原本沈知砚还想帮张氏改良那台手摇纺车,但是一想到符水的味道只好止住念头,不敢再OOC。
    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,做出超出这个时代的生产工具,一般下场只有两个:要么被村里人当妖童一把火烧死,要么成果被人剽窃,惹来祸事。
    所以他每天要做的就是演好一个农村小孩,然后伺机吵着要读书。
    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。
    在这大晟朝,想要活的舒服就必须得走科举。
    天色渐暗,沈知砚跟着家人回到家中。
    院子的方桌上已摆好饭菜。
    一筐野菜窝头,一碟放了几粒粗盐的炒青菜和几碗面汤。
    男人能分到两个窝头,孩子和女人各一个。
    有一个座位前还摆着一碗白粥,散发着浓郁米香。
    沈知砚知道,那是他三叔沈有才的。
    他的祖父沈守仁和祖母老黄氏育有三子。
    长子沈有粮,次子沈有实,三子沈有才。
    沈知砚的爹爹沈有粮正是家中长子。
    从地里回来的人拿起窝头就往嘴里塞。
    忙活一下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。
    只有三叔捧着粥碗不紧不慢地喝着。
    众人正埋头吃饭,祖母老黄氏忽然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白嫩的水煮蛋递给三叔。
    “老三啊,你日日念书最是辛苦,吃个鸡蛋补补。”老黄氏笑眯眯地看着三叔沈有才。
    “多谢娘,娘也吃。”沈有才没客气,接过鸡蛋一口就咬下去大半个。
    其余人都只沉默地喝着汤水。
    老黄氏又把目光投到沈知砚他爹和二叔身上:“老大老二,吃完饭可歇不得啊,赶紧下地把麦子收回来。”
    沈有粮和沈有实都老实点头。
    说真的,沈知砚有点无语了。
    他们一大家子人,所有人都为了抢收忙得脚不沾地。
    就数三叔最懒蛋,每日睡到日上三竿才起。
    但他待遇却是最好的,就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,是家里翻身的希望。
    “皇帝爱长子,百姓爱幺儿”在祖母老黄氏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    相比于三叔,他爹和二叔就像是捡来的一样。
    祖父沈老头倒还算一视同仁。
    沈知砚小嘴一撇,学着孩子的语气,“阿奶我也要吃鸡蛋嘛!”
    老黄氏嘴角笑容淡去:“鸡蛋不多了,得省着点吃,二狗乖,咱下次再吃。”
    沈知砚童言无忌:“阿奶你说省着吃,最后全省给三叔吃啦!三叔都不长个了,还吃鸡蛋干啥?”
    老黄氏哄道:“三叔吃鸡蛋是为了咱们沈家,等三叔考上秀才,让大房二房也跟着沾光,到时候吃不完的鸡蛋!”
    沈知砚眼睛一亮:“那我也要考秀才!我要念书!”
    “二狗,别胡闹!”老黄氏呵斥。
    这个孙子这几个月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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