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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师父,这要练到什麽时候,我想吃肉了。」
郝小壮眼泪巴巴的向张张义斋求饶,他那举着毛瑟手枪的胳膊,已经酸痛到难以再支撑。
「一天到晚就知道要吃,看看你哥,他可比你累多了,还没吭声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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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吸引了欧阳娜娜等人的注意力之后,张义斋和郝家兄弟带着从杂货店弄到的战利品,又重新回到了当初郝家兄弟搭建的茅草屋。
他们已经窝了五天,这五天张义斋一心一意的疗伤恢复,这有了药品的治疗速度就是快。
至于郝家兄弟,可就惨了。
他们不是喜欢枪吗?
那就好好的训练,这几天单单就是端枪的动作,一训练就是一个时辰。
如果不能坚持到底,那麽吃饭的时候,只能吃口饭,没有菜。
端了侯建的杂货店,张义斋有一种「和珅跌倒,嘉庆吃饱」的感觉。
可以说,在杂货铺收获的战利品,如果单纯用来兑换成生活物资,张义斋完全可以在那个年代,做一个悠哉的富家翁。
三八大盖五支,王八盒子两支,步枪子弹一箱,手枪子弹两盒,手榴弹两箱,炸药包五个,汽油两桶,军用电台一部。
金条十一根,大洋四百个,各种钞票过千,珠宝首饰一盒。
面粉一百斤,玉米粉二百斤,小米三百斤,杂粮三百斤,盐巴二十斤,菜油十斤,肉乾丶鱼乾一箩筐。
其他棉被丶衣服丶生活杂件一小堆。
为了这些战利品,张义斋三个人足足忙活了大半夜,一连几次都和疯了一样的军统特务擦肩而过。
其中最为实用的东西,乃是一箱药品,虽然张义斋并不是医生,但是最简单的战场急救,他可是手到擒来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能在这短短的几天之内,才将身体恢复过来。
郝大壮丶郝小壮虽然训练辛苦,但是从来没有像这几天那样吃饱过。
早上面饼,中午小米饭,晚上玉米糊,只要能吃使劲造。
最开心的莫过于中午还能吃到肉,这可把俩兄弟激动的,比过年还要开心。
所以训练再艰苦,他们都能咬牙坚持下来。
自然训练的结果显而易见,和当初见到他们兄弟俩时相比,已然是脱胎换骨。
特别是郝大壮,出手见过血,所以成长的特别迅速。
虽然也给他配了一支毛瑟手枪,但是他更喜欢步枪,所以每天花在步枪上的训练时间,远远多过于毛瑟手枪。
郝小壮急躁的性格,似乎决定了他更喜欢近距离的作战,所以毛瑟手枪的任何使用窍诀,没过两天就已经上手了。
兄弟俩在短时间里能有这样的成绩,张义斋非常的高兴。
他再也不是孤军奋战了。
不过想要郝家兄弟俩,能够真正的独当一面,还需要经过战火的考验。
解决基本的温饱,现有的粮食足够他们三个人吃一年。
如果省着吃,还能再多坚持一两个月。
不过张义斋可不会混吃等死,他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,自然是要杀小鬼子的。
「大壮,小壮,虽然现在咱们吃喝不愁,枪枝弹药也充足,但是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。」
不过单凭他们三个人,最多是小打小闹,稍不注意,就会被敌人给包了饺子。
壮大队伍是必须的。
「师父,要不咱们占山为王?」
这几天吃上肉,郝小壮别提多开心了。
原来这就是梁山好汉的日子,大碗喝酒,大块吃肉。
吃肉来的太容易了,现如今,他就是还没有喝过酒,所以特别的向往。
「二弟,这十里八乡哪有占山为王的活路。」
「还有,咱们是要做行侠仗义的英雄,若是当了土匪山贼,岂不是要被人戳了脊梁骨的?」
郝小壮不好意思摸了摸头,他倒是忘了这一茬,他的本性一点并不坏。
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,一般小老百姓也不可能走上土匪山贼的道路。
这些大是大非的道理,当然也没有人会告诉郝家兄弟,他们也只是凭着生存的本能,做出自己的选择。
「大壮说的好,我们不但要做行侠仗义的英雄,还要做杀小鬼子的抗日英雄。」
如今他们作为张义斋的徒弟,张义斋又岂会让他们走上歪路。
「对,杀小鬼子,还要杀那些二鬼子,特别是那些狗汉奸,都要杀。」
张义斋不由得想到,在那个年代,不知道多少这样年轻的中国人,自觉丶不自觉的走上了抗日的道路。
他们当中很多人,甚至都没有像样的武器,有的只是一腔热血,和做为一个中国人的不屈灵魂。
「杀小鬼子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,咱们首先要有一个稳固的据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