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与差佬斗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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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鑫。”
    “几岁?”
    “二十。”
    “哪里来的?”
    “广东惠阳。”
    老警察。
    ——赵鑫瞥见他胸牌上写着“陈”。
    ——这才抬眼看了看他,目光在那张过分年轻的脸上停了停。
    又扫了扫他那少年犯发型:“游水还是走路过来的?”
    “游水。”
    赵鑫老实回答。
    陈警察嗤笑一声,从抽屉里抽出张表格。
    “啪”地拍在柜台上,动作大得把茶杯都震得跳了跳。
    表格抬头,是“香港身份证申请登记表”。
    字印得密密麻麻,跟蚂蚁窝似的,赵鑫怀疑要是近视眼根本看不清。
    “填表。识不识字啊,小子?”
    他把最后两个字说得特别重,拖长了音调,像是怀疑赵鑫,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。
    “识。”
    赵鑫拿起旁边的钢笔。
    ——塑料的,笔杆都裂了,用胶布缠了好几圈,缠得像个木乃伊。
    他吸了口气,开始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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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籍贯……
    写到出生日期时他顿了顿。
    ——1955年3月18日。
    跟他前世生日一样。
    这算哪门子巧合?
    重生过来后,他还是没想明白这事儿。
    前世他是个大学讲师,专门研究香港社会文化史。
    熬夜赶论文时眼前一黑,再睁眼就在大鹏湾的海水里扑腾了。
    海水咸涩,灌进口鼻的滋味,他现在还记得。
    ——比食堂的汤还咸。
    写到“抵港方式”时,他犹豫了一下。
    工工整整写了四个字:“循合法途径”。
    “合法途径?”
    陈警察一把拿过表格,笑了,笑声里满是嘲弄。
    “年轻人,游水过来叫合法?你当香港法律是游乐场啊?想怎么玩就怎么玩?”
    他转头对旁边同事喊,“阿强,过来看看,这有个讲游水合法的!”
    周围排队的人都看过来。
    一个老伯小声嘀咕:“陈叔又刁难后生仔了,上次有个姑娘被他问哭了。”
    赵鑫挺了挺腰。
    ——二十岁的身体,做这动作还挺自然,腰杆笔直。
    他用尽量平静但足够清楚的语气说:
    “阿Sir,根据香港现行法律,1974年11月实施的‘抵垒政策’规定,内地居民如果能成功进入市区并联系上亲友,可以登记领取身份证。我现在人在九龙市区,符合政策要求。”
    空气突然安静了。
    陈警察的茶杯,停在半空。
    旁边一个填表的妇人笔掉在地上,“啪嗒”一声,在寂静中格外清脆。
    连远处正在训斥小偷的警察,都转过头来。
    ——那警察看起来不到三十岁,肩章是最低级的,但眼睛挺亮。
    此刻正饶有兴趣地往这边瞧,嘴角还带着笑。
    “你说什么话?”
    陈警察眯起眼,身体前倾。
    隔着柜台,赵鑫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、汗味,还有一股。
    ……痔疮膏的味道?
    看来门口那位警官的情报属实。
    “我说,根据1974年公布的《入境(修改)条例》,第5条第2款,”
    赵鑫语速平缓,像在背课文。
    ——事实上他前世为了写论文,真把这些条文当课文背过。
    那时候他室友,还笑他背这个不如背菜谱。
    “‘任何中国籍人士,如能进入香港市区,并获香港居民担保,可向人民入境事务处登记申请身份证’。条款只规定了‘进入地点’,没说‘进入方式’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,看着陈警察渐渐睁大的眼睛,又补了句:
    “需要我背条例编号吗?是第177章第5条。如果阿Sir需要,我还能背出1971年原始版本和历次修订的内容。1972年那次修订主要改动了第三项细则,增加了对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条款;1973年又补充了……”
    “停停停!”
    陈警察举起手,表情像是生吞了个鸡蛋,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这些?”
    他放下茶杯,茶水溅出来几滴。
    在表格上晕开一团湿印子,正好盖住了“籍贯”两个字。
    1975年的香港,能背出法律条文的普通市民,比会飞的猪还稀有。
    更别说一个,刚游水过来的二十岁“北仔”。
    这就像幼儿园小朋友,突然解出高等数学题一样离谱。
    ——不,比那还离谱,至少高数题还有标准答案。
    法律条文背错一个字,意思可能就全变了。
    “我读过书,记性好。”
    赵鑫简短回答,心里想的却是:
    前世为了研究香港文化政策,我把相关法律翻了个底朝天,连立法会吵架记录都看过。
    那些泛黄的档案纸、蝇头小字的脚注、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。
    ——现在都成了他在这陌生时代,安身立命的资本。
    早知道会重生,他应该多背点彩票号码。
    陈警察盯着他看了足足十秒,然后猛地拉开抽屉。
    ——“哐当”一声,抽屉撞在柜台上,震得那杯茶又跳了跳。
    他翻出一本厚厚的《香港法例汇编》,书脊都裂了,书页边缘卷起毛边,一看就是经常被翻查。
    哗啦啦翻到某一页,手指划过条文。
    眼睛越瞪越大,最后瞪得像铜铃。
    一字不差。
    连标点符号都一样。
    “你是……你是律师?”
    陈警察声音干巴巴的,像是三天没喝水,“还是律政司有人?你爸是法官?你妈是立法局的?”
    “都不是。我就是个想合法留在香港的普通人。”
    赵鑫语气诚恳,甚至带了点二十岁该有的腼腆。
    ——这是他按照前世教书时,面对难缠学生练出来的演技,屡试不爽。
    “阿Sir,我按规矩填表,也符合政策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想今天办完。我保证做个守法市民,不偷不抢不随地吐痰。”
    周围响起嗡嗡的议论声。
    抱孩子的妇人,小声对旁边人说:“这个后生仔不简单,看着斯斯文文,讲话好有底气。你看陈叔那表情,笑死我了。”
    排队的青年凑近同伴:“喂,记下来记下来,下次我也这么跟警察讲!背法律条文!这招厉害啊!”
    另一个青年皱眉:“可我们又不识字,怎么背?”
    “那你不会学吗?蠢!”
    陈警察脸上,红一阵白一阵,最后变成了猪肝色。
    他显然不习惯,被一个二十岁的“北仔”在专业领域碾压。
    但众目睽睽之下,又不好发作。
    最后他合上法典,那动作重得像在拍惊堂木。
    干咳一声,试图找回威严:
    “就算……就算条文是这样,你也需要有香港居民担保。政策说的是‘获香港居民担保’,你有人担保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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