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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忽然提声道,“林某不才,愿当场赋诗数首,若不能及青莲客先生之十一,甘愿领罪!请大人与诸位做个见证!”
此言一出,满堂哗然!当场赋诗?还要数首?这可比对簿公堂更刺激!堂外围观的百姓顿时骚动起来,连那几个告状的士子也露出好奇之色。
吴参军也来了兴趣,惊堂木一拍:“准!本官便给你这个机会!就以…就以‘公堂’、‘明镜’为题,限你半炷香内,作诗三首!若诗才平平,便是欺世盗名,二罪并罚!”
题目刁钻,时间紧迫。王元宝冷笑,等着看林逍出丑。
林逍却神色不变,略一沉吟,便开口吟道:
“第一首:公堂明镜高悬处,魑魅魍魉现原形。但得心如秋水澈,何惧人间有不平。”
此诗直指公堂审判,赞颂明镜高悬,也暗喻自己心怀坦荡。
“第二首:铁面无私律法章,冰心一片对苍茫。是非曲直终有断,青史何曾负忠良。”
强调法律公正,历史公允,隐隐将自己置于忠良之位。
“第三首:诗书不负苦心人,钱财本是身外尘。但留清气满乾坤,何惧流言污我身。”
表明心迹,视钱财如粪土,只求诗书清名,反击“敛财”指控。
三首诗,虽非《将进酒》那般惊才绝艳,但也紧扣题目,立意端正,格律工整,尤其是最后一首,直抒胸臆,气节凛然。更重要的是,它们风格与青莲客一脉相承,那股子孤高傲气和通透豁达,做不得假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10章公堂对簿、诗财破局(第2/2页)
半炷香不到,三首诗已成。堂上堂下一片寂静,随即爆发出低声的赞叹。
“好!好一个‘但留清气满乾坤’!”
“诗才敏捷,立意高远,果然不愧是青莲客!”
“有此诗才,何必行欺诈之事?”
连吴参军也微微颔首。他虽不是大儒,但也懂诗,林逍这三首急就章,水平绝对在线,足以证明其诗才,也间接证明了“青莲客”身份的可信度。毕竟,能写出这样诗的人,没必要去搞低级的集资诈骗。
王元宝脸色铁青,他没想到林逍真能当场作诗,还作得不错!他急忙给旁边一个绸衫员外使眼色。
那员外会意,上前一步道:“大人!即便他能诗,也不能证明那诗集众筹就是正道!此等做法,闻所未闻,极易滋生奸诈,扰乱人心!应当禁止!”
林逍立刻反驳:“闻所未闻,便是邪道?大人,我朝律法,可曾明文禁止民间集资印书?可曾规定出书必须自掏腰包?墨韵轩此举,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,契约明晰,愿者上钩,所得钱财皆用于刻印诗书,传播文华,何罪之有?若因此获罪,则天下书坊是否皆应关闭?因他们也是先收书款,后印书籍,与‘众筹’何异?只不过‘墨韵轩’规模稍大,参与者稍众罢了!若因此便是有罪,那请大人先封了东市所有书肆!”
他偷换概念,将众筹与普通书籍预售等同,强调其文化传播属性,规避金融风险。
“你…你这是强词夺理!”那员外气急。
“肃静!”吴参军惊堂木再响,眉头紧锁。林逍的辩驳虽有诡辩之嫌,但并非全无道理。关键是,林逍展现了足够的诗才,欺诈动机不成立;账目清楚,非法聚敛证据不足;至于扰乱市易,更是难以界定。而且,此案还牵涉到最近风头正劲的青莲客,以及…他隐约听到风声,似乎有宫里的人对这位林公子有些关注(孙公公来访虽隐秘,但京兆府这种地方总有蛛丝马迹)。
就在吴参军权衡之际,堂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。一名衙役快步跑入,在吴参军耳边低语几句。吴参军脸色微变,看了一眼林逍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。
紧接着,一个洪亮的声音在堂外响起:“吴参军!此案审得如何了?俺老程也来听听!”
只见程处默一身便服,大踏步走了进来,身后还跟着两个军汉。他往堂上一站,虎目圆睁,先瞪了王元宝一眼,吓得王元宝脖子一缩。
“程…程小公爷?您怎么来了?”吴参军连忙起身拱手。程咬金是当朝国公,深得圣眷,程处默虽无要职,但也不是他一个司录参军能得罪的。
“路过,听说有人告林兄弟欺诈?”程处默大大咧咧道,“俺看是放屁!林兄弟给俺左骁卫做的诗笺,货真价实,童叟无欺!那些边塞诗,写到了俺们军汉心坎里!这样的人,会骗那点印书钱?吴参军,你可要查清楚了,别让人蒙蔽!”
这话说得粗鲁,但分量极重。程处默直接以军方身份为林逍的人品和商业信誉背书。
吴参军额角见汗,连连称是。
几乎是同时,又有一名书吏模样的人匆匆进来,递给吴参军一张纸条。吴参军展开一看,脸色又是一变,纸条上只有寥寥数字:“诗书雅事,勿扰清流。”落款处是一个花押,吴参军认得,那是宫